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#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...

#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(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)

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
2008-05-27
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0-404851主题分类: 财政
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: 2008年05月27日
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
发文字号: 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发布日期: 2008年05月27日
效力状态: 有效用户分类:
公报期刊:

索引号

000014349/2020-404851

主题分类

其他

发文单位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
成文日期

2008年05月27日

标 题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

发文字号

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

发布日期

2008年05月27日

效力状态

用户分类

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0-404851
主题分类: 财政
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成文日期: 2008年05月27日
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
发文字号: 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
发布日期: 2008年05月27日
效力状态: 有效
用户分类:
公报期刊:

索引号

000014349/2020-404851

主题分类

其他

发文单位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
成文日期

2008年05月27日

标 题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

发文字号

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

发布日期

2008年05月27日

效力状态

用户分类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(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)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(桂政办发〔2008〕56号)

自治区财政厅、国税局、地税局:
根据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%奋斗目标的决定,现下达2008年全区财政部门收入任务为152亿元,全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376亿元,全区地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282亿元。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,切实加强收入征管,依法征税,依率计征,应收尽收,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。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○○八年五月九日

主题词:财政 收入 任务△ 通知

立即登录